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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排污费怎么算的,汽车排污不达标怎么办

2024-10-28 20:12:24 56人已围观

简介1.转基因食品不标识或罚10万 一次性消费品将限产2.北京市voc收费标准3.环保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钣金喷漆污染的4.我国是如何征收车船税的5.排污者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有哪些也就是今后买小客车上牌要排队,这月轮不到你就下个月,下个月还轮不到你就下下个月。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

1.转基因食品不标识或罚10万 一次性消费品将限产

2.北京市voc收费标准

3.环保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钣金喷漆污染的

4.我国是如何征收车船税的

5.排污者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有哪些

也就是今后买小客车上牌要排队,这月轮不到你就下个月,下个月还轮不到你就下下个月。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77.5万辆,为了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从2010年12月24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社会团体法人和个人,将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个(平均每月2万个),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其他单位占10%。符合条件的买车人必须要先申请指标,获取申请编码,之后参加摇号,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名下有车个人不可办理摇号,个人出售、报废车辆可直接取得更新指标。每月8日为当月申请指标的截止日,每月26日组织公开摇号,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个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转基因食品不标识或罚10万 一次性消费品将限产

简单的计算:

排放浓度 X 排放烟气量 X 运行小时数实际上,应该有烟气连续监测仪CEMS

通过统计能得到累加的排放总量。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如何计算我来回答

有三种方法:

1、监测数据法,根据监测报告中的烟气量、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排放速率进行计算。

2、物料衡算法,这个方法的根据是守恒定律,燃料和原料在燃烧或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多少污染物和燃料原料品质及工况条件有很大关系,但总体有个规律。例如:煤量*硫份*1.6=二氧化硫产生量,这是经验公式默认煤中的硫有80%转换为二氧化硫。

3、产排污系数法,国家按现有炉窑污染物排放和治理水平,分不同工艺调查总结出了排污系数,一般表示为单位产品排放量,例如干法旋窑窑外分解法制水泥,产哗污系数是0.311千克二氧化硫/吨水泥熟料。

污染物产污系数怎么算我来回答

污染物产生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产生(或排放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值。

常用的排污系数 :

*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

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 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烟尘排放量:

原 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 ,kg/h。

如果有6个排气口,废气产生量和排放量是怎么计算的 我来回答

进行工业生产时在某个工段或者车间都会设有排气筒(低矮排气筒 一般小于15米的视为无组织排放)。生产加工产生废气,设有烟气处理或者净化设施的,产生的废气会被处理掉大部或部分,没有处理掉的就会排放到环境中,这部分没有处理掉的废气就是排放量。废气中含油各种污染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等,用专用仪器设备监测出这些污染物的浓度,乘以废气流量后就能得出该污染物的排放量了。反之也可以求出污染物的去除量。污染物产生量一般通过物料衡算的方法。对于那些没有废气环保设施而直接排放的废气,其废气产生量与排放量相同

附:

.燃煤废气量计算公式∶

V=(α+b)×K×Q低×B÷10000

式中:V—燃煤废气量(万标立方米)

α—炉膛空气过剩系数

b—燃料系数

K=1.1

Q低—煤的低位发热值,取Q低=5200大卡

B—锅炉耗煤量(吨)

现状项目环评表计算排放总量按实测浓度还是折算浓度!我没有国家标准 我来回答

实测浓度和折算浓度都要记录,但是用的时候要用折算浓度。

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概多少 我来回答

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目前环保局按以下方式计算:

1.二氧化硫产量(Kg)=1600×耗煤量(吨)×含硫率(%)

2.二氧化硫脱出量(Kg)=1000×石膏量(吨)×(1-水分%)×石膏纯度%×64÷172

3.二氧化硫排出量(Kg)=二氧化硫产量(Kg)-二氧化硫脱出量(Kg)

二氧化硫脱出量是按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计算。

一、烟气量的计算:

-理论空气需求量(Nm3/Kg或Nm3/Nm3(气体燃料));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或kJ/Nm3(气体燃料));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Y-烟气量(Nm3/Kg或Nm3/Nm3(气体燃料));

-过剩空气系数, = 。

1、理论空气需求量

>15%的烟煤:

<15%的贫煤及无烟煤:

劣质煤 <12560kJ/kg:

液体燃料:

气体燃料, <10468kJ/Nm3:

气体燃料, >14655kJ/Nm3:

2、实际烟气量的计算

(1)固体燃料

无烟煤、烟煤及贫煤:

<12560kJ/kg的劣质煤:

(2)液体燃料:

(3)气体燃料:

<10468kJ/Nm3时:

>14655kJ/Nm3时:

炉膛过剩空气系数 表

燃烧方式 烟煤

链条炉

煤粉炉

沸腾炉

漏风

部位

管束

预热器 炉膛 过热器 除尘器 对流 省煤器 钢烟道

钢烟道 空气 1.2 无烟煤 1.25 重油 煤气 1.3~1.4 1.3~1.5 1.25~1.3 1.15~1.2 1.05~1.10 漏风系数 表 (每10m)

(每10m)

0.1

烟气总量: 0.15 0.05 0.1 0.1 0.05 0.01 0.05

V-烟气总量,m3/h或m3/a;

B-燃料耗量,kg/h、m3/h、kg/a、m3/a。

3、SO2的计算:

式中:

-二氧化硫的产生量(t/h);

B-燃料消耗量(t/h);

C-含硫燃料燃烧后生产的SO2份额,一般取0.8;

-燃料收到基含硫量(%);

64-SO2相对分子质量;

32-S相对分子质量。

SO2的产生浓度(mg/m3):

4、烟尘的计算

式中:

-烟尘的产生量(t/h);

-燃料收到基含灰分(%);

-机械未完全燃烧热损失(%);

-排烟带出的飞灰份额。

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值参考表

炉型

备注

煤粉炉

链条炉 3~6 5~10 无烟煤取7%~14%

6~8

10~14

6~10 (%) 抛煤机链条炉 往复炉(振动炉排) 抛煤机炉(固定炉排)

沸腾炉

飞灰分额取值表

锅炉型式 固态排渣炉

60% 飞灰分额 90% 15~25 石煤、矸石取20%~30% 液态排渣炉 立式 卧式 15%~30% 40%~45% 旋风炉

烟尘的产生浓度(mg/m3):

烧一吨煤污染物计算: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余下全文>>

请教一下,知道废气风量、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怎么计算污染物总量!我来回答

我们都是用机器直接算出来的,检测设备先进,直接就出数据了。

你要人工计算的话,那就用废气总风量乘以排放浓度或者排放速率乘以总排放时间,结果就是你要的答案了。

废气处理量与废气排放量有何区别 我来回答

你好,这个好理解的,进行工业生产时在某个工段或者车间都会设有排气筒(低矮排气筒 一般小于15米的视为无组织排放)。生产加工产生废气,设有烟气处理或者净化设施的,产生的废气会被处理掉大部或部分,没有处理掉的就会排放到环境中,这部分没有处理掉的废气就是排放量。废气中含油各种污染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等,用专用仪器设备监测出这些污染物的浓度,乘以废气流量后就能得出该污染物的排放量了。反之也可以求出污染物的去除量。污染物产生量一般通过物料衡算的方法。对于那些没有废气环保设施而直接排放的废气,其废气产生量与排放量相同。

污水厂废气产生量怎么计算 环评 我来回答

不管锅炉是使用什么作为热源的,燃料燃烧排放废气收取排污费一般都是征收以下3个污染因子: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具体计算要看废气测试报告,根据里面的标杆烟气量及排放浓度计算出月或季的污染物排放量然后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内的污染物当量值换算成当量数,3项污染物当量数相加乘以征收单价即得出月或季的废气排污费金额。

详细计算方法在该办法内都有的。

废气量的计算我来回答

废气量等于车间排风量乘以污染物浓度如有生产线在乘以生产线 排放速率计算时要使用实测浓度,即C折=C实*K*a实/a理,a为过量空气系数,a理一般取1.8(见天津市地标);K为锅炉负荷系数,一般取1.2(见天津市地标)可算出C实,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C实*废气排放量(标况下)

北京市voc收费标准

“转基因食品不标识可罚10万元、一次性消费品将限制生产销售、毛坯商品房将逐步淘汰并限制、2.5升以上排量汽车或拟收排污费以及官员在生态环境上渎职将被人大代表提罢免案……”这一系列“吸睛”的规定都出自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记者13日从深圳市人大获悉,该条例被称为深圳生态文明“基本法”,是日后该市一部重要法规,即将于本月下旬首次提请人大审议。

拟对2.5升以上汽车收排污费

关于转基因引起的巨大争议仍在继续,该条例明确提出要对转基因实施风险控制,要求市 *** 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检测和监测技术体系与平台,重点对转基因生物环境风险分析以及食用、饲料用安全性进行评价,并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预警和安全处理制度。

“拟对转基因食品的生产、销售实行备案、标识制度。生产、销售植物转基因食品或含有植物转基因农产品成分的食品,应向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转基因食品备案并在食品包装上张贴转基因食品标识,违反者将由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拟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明确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否则将被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生态环境方面,条例则拟探索对2.5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收取差别化、阶梯式的排污费;鼓励开发商提供个性化套餐式装修,逐步淘汰并限制毛坯房、半成品商品房销售。

官员生态环境保护渎职或被罢免

条例还要求深圳市 *** 充分利用生态资源测算成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覈算体系,探索编制本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将自然资源资产状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覈体系。“支持盐田、龙岗以及大鹏新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覈算体系试点,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建立覆盖特区所有区域的自然资源覈算体系。”

与此同时,该市审计行政部门则被要求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范围。

为了让条例日后实施有硬约束力,条例强调,市、区 *** 每年向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人大则可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事项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问题开展特定问题调查,还可以对本级 *** 进行询问、质询,以及对所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提起罢免案。

环保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钣金喷漆污染的

各区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政发〔2013〕27号)、《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15〕2003号)等规定,我局编制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现予印发。请按照《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本细则,认真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促进治污减排,改善环境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

为促进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369号令)、《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政发〔2013〕27号)、《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15〕2003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征收范围及计费办法

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制造5个行业的排污单位开征VOCs排污费。对上述行业排污单位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排污费,不受“对污染当量数前三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的限制,同时不再对大气污染物中单项有机物征收排污费。征收VOCs排污费的具体细分行业类别及代码如下:

1.石油化工行业: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合成橡胶制造(C2652)、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C2653)、涂料制造(C2641)、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2)、涉及汽油、柴油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化学品的仓储业(G5990);

2.汽车制造行业:汽车整车制造(C3610)、改装汽车制造(C3620);

3.电子行业:通信终端设备制造(C3922)、集成电路制造(C3963)、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C3969)、印制电路板制造(C3972);

4.印刷行业:书、报刊印刷(C2311)、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19);

5.家具制造行业:木质家具制造(2110)。

凡从事上述行业活动并排放VOCs的排污单位、个体工商户,均需缴纳VOCs排污费。收费额为收费时段内排污单位VOCs的排放量与当期所执行收费标准的乘积。收费时段执行现行排污收费办法按月或按季征收。具体计费办法如下:

排污费=排放量×收费标准

二、排放量核算

一般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VOCs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

式中:n指排污单位的原料或产品种类;

Ai指排污单位第i种类原料或产品的活动水平信息;

Fi指排污单位第i种类原料或产品所对应的产污系数;

E集气指排污单位VOCs收集设备的集气效率;

E治理指排污单位VOCs治理设备的治理效率。

产污系数参见附件1,集气效率参见附件2,治理效率参见附件3,排放申报登记表(产污系数法)参见附件4。对于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监测规范、资料齐全的排污单位可采用其它核算方法进行比对核算,所得结果亦可作为申报依据(需提供详细核算信息,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其它核算方法和使用条件参见附件5,相关排放申报登记表见附件6和附件7。

三、收费标准

基本收费标准为20元/公斤。为进一步鼓励排污单位积极开展VOCs污染深度治理,根据排污单位VOCs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行阶梯式差别化收费标准:

1.环保“领跑者”减半。以VOCs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10元/公斤。

2.环保违法者加倍。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VOCs排放超过本市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40元/公斤。

3.其他情况执行基本收费标准20元/公斤。

四、申报与核定

1.VOCs纳入北京市已有的排污申报体系进行申报。排污单位按月或按季填写相应的排污申报表,并在每月或每季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其排污费征收管理的环境监察机构申报,同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资料。环境监察机构在收到排污单位的申报表后20个工作日内,结合掌握的情况,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审核,并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确定排污单位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向排污单位送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依据排污单位是“申报主体、对申报数据负责”的原则,申报数据作为核定排污单位排污费的主要依据。对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事项的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VOCs排放量的申报与核定,主要采用产污系数法。对于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监测规范、资料齐全的排污单位,亦可参考附件5所列核算方法进行申报与核定。

3.采用10元/公斤的收费标准进行排污费核算时,排污单位需提供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文件(包括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发改环保部门的评估文件)、排放监测数据(包括监督性监测数据、有资质的社会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符合规定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和相关材料,作为环保部门核定依据。如上述材料未能提供或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监测数据仅适用于当月的排污费核算。

4.环保部门以排污单位申报资料、日常监察执法记录为主要依据进行排放量核定,必要时可对排污单位开展专项核查,核实相关情况和数据。

五、相关要求

1.做好政策出台的宣贯工作。加强宣传策划工作,强化全社会污染者付费意识、环境损害补偿意识及环境保护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深入缴费单位,明确排污单位责任,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督促排污单位加大治污减排力度。

2.加强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各区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排污申报的管理,组织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按规定申报排污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加强排污核定工作。各区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污情况的核定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

4.进一步提高排污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环保监察队伍建设,强化对所有排污单位的收费管理及收费情况稽查、考核,做到排污费应收尽收。加大环保计量检测装置技术、设备投入,强化监测技术手段,严格核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量。

5.认真执行排污收费政策。严格按照差别化的收费标准征收排污费,鼓励排污单位深化污染治理和强化环保管理。

6.加强排污费收支管理。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必须全额上缴各级国库,不得坐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使用排污费,提高排污费征收使用效率。

7.加强对排污收费工作的稽查。我局将不定期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各区县排污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对各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费核定缴纳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执行或在执行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关注政策的实施情况和社会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总结报送政策的实施情况。

我国是如何征收车船税的

环保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钣金喷漆污染的

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钣金喷漆对环境污染很严重,建议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集资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

刑法相关条文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军品店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国家对军品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军品出口项目、合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审查批准。军品出

口,应当凭军品出口许可证。 第十四条 军品出口项目,由国家军品贸易局或者由国家军品贸易局

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 军品出口项目经批准后,军品贸易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军品

出口合同。军品出口合同签订后,应当向国家军品贸易局申请审查批准;

国家军品贸易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

定。军品出口合同获得批准,方可成立。 只对出口作了规定.除却是科研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合法军品这一概念的得来是因为在中国很多军品是法律明文禁止销售的,这里的军品就是广义上的军品了。合法军品的定义就是法律允许在市场上流通,交易,使用的与军事有关的东西。 合法军品包括: 1.军品光学类: 2.各种五金工具:美足刀,王麻子剪刀,修足刀。 3.各种户外军品:帐篷,指北针,LED手电及探险工具。 4.各种作战套服,军服军靴,收藏品。 限制流通物有:,如伪币、毒品、迷信品、*秽制品,军警刀具等,任何人都不得销售,购买。

白沟钣金喷漆污染吗

您好 喷漆对空气的危害是有点的,所以喷涂工作中一定要做好正确的防护措施,汽车有问题,问汽车大师。4S店专业技师,10分钟解决。

钣金喷漆有哪些流程

汽车钣金喷漆基本流程通常分为:

一、前期整形工作

众所周知,歪曲变形的车身怎么能衬托油漆的光彩呢?它说白了就是把变形的部位还原,包括车身外壳、底盘大梁等。钣金校正目前已经由原始的“砸焊拉补”发展 成为车身二次制造装配。维修人员不但要了解车身的技术参数和外形尺寸,更要掌握车身材料特性,受力的特性传递车身变形趋势和受力点以及车身的生产工艺。如 焊接工艺等等。在掌握这些知识的基础上,维修人员还要借助先进的测量工具,通过精准的车身三维测量,以判断车身直接的间接的受损变形情况,制定出完整的车 身修复方案,配合正确的车身修复方案,将车身各关键点恢复到原有的位置。

二、刮灰定型

汽车车身通过钣金校正后还有一些无法弥补的缺陷,哪怕是更换新的部件也会有不完美的地方,为了做到更加完美精到,就必须用雕塑的工艺技法弥补缺陷,汽车在 变形及其它原因残损后,其平度、轮角及线条,每一个部位都需要用刮灰来填补重塑出来。刮灰=恢复车身蒙皮=模具产物=模具加工程序。汽车的任何一个车身蒙 皮都是由模具冲压而成,修复车身蒙皮就跟修复模具一样,所以我们刮灰塑形工艺要和模具加工连贯起来。很多干了多年的油漆工都会感叹一句话 “喷好一台车容易,做好一块灰难啊,十年难磨一团灰”说这话的人可能真的懂得什么叫汽车喷涂了。

三、汽车钣金喷漆

汽车钣金喷漆通常分2个步骤:

中涂底漆:很重要的涂层部分,为面漆准备一个完整光滑的工作面,完成所有底漆工作的较后一道工序,增加介入层的附着力以及具备一定的隔离作用,以保证面漆的质量稳定性。

面漆:面漆分为单层漆和多层漆,是色彩的确定层和装饰保护层,单层漆我们通称为素色漆,也称普通漆,可以一层完成。 多层漆又分银粉系列漆和珍珠粉系列漆,分双层及多层施工工序完成的涂料,银粉漆是由特制铝质材料经研而成,具有较高的保护性及户外稳定性和很强的可观性, 珍珠系列漆是由云母片.及贝壳等材料通过高科技提制而成,是色彩丰富装饰性极强的高级涂料。

面漆部分的喷涂质量要求很高 ,要做到清洁、丰满、光亮、不垂、不挂、光泽均匀、不漏喷、不花枪、流平好、不咬底、不浮躁、不偏色,这些全方面做到位,确实不是件容易事,需要技师丰富的经验和故障预排能力。

四、钣金喷漆漆面处理

其实喷涂得再满意的漆面都不是十分完美的,始终都会留下瑕疵,那就只有后期补救了,比如奔驰、宝马的装车油漆都会有轻微的细鱼鳞状现象,我们通称“桔皮现象”。

“桔皮”是漆膜在流平过程中的干燥时差所产生的自然现象,当然一般人是难以察觉的,要用专家级的欣赏水平才能发觉,因此要进行漆面处理了,我们称为 “镜面处理”。

先用1500-2000#的砂纸进行整平研磨,有必要时可用2500#的,然后用浮岩或陶土成分组成的粗蜡进行磨切,处理掉砂纸痕迹。 

下一步用细切蜡进行研磨(不含硅),处理掉粗蜡痕迹,然后用还原剂处理,以达到完美光泽,再用镜面处理剂彻底清除光环及抹痕,这时油漆以达到较深层光泽了,较后一道工序就是封釉,这样就可以达到专家级的完美漆面效果了。

强制执行法律条文的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钣金喷漆还要交污染税吗

这个税不叫“污染税”,而是叫“排污费”。国家将会在今年六月份发布VOC排污费收费通知,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地方 *** 制定,收费金额不能低于2元/千克VOC。这个排污费,主要针对涂装、包装印刷和石油化工排放的VOC。排污费一般由地方 *** 征收,并归地方 *** 所有。所以,排污费一定会收,而且会从严征收。

反对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条文的规定?

家庭暴力,特别是针对妇女的暴力,自古以来不论地域、人种、阶级或阶层,不论社会制度或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特点,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中国也不例外。在中国,把家庭中“打老婆”,虐待老人、儿童、处于弱势地位的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揭示出来,并进行研究,已是20世纪90年代的事情。至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召开后,才逐渐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至2001年婚姻法的修改,使家庭暴力成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 一、家庭暴力在中国

? 对家庭暴力问题的研究,中国大陆地区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或是在一些有关婚姻家庭的调查中涉及夫妻冲突时,揭示了暴力问题,或是一些学者做过一些专门调查。90年代初妇女地位调查显示,有O.9%的妇女报告自己经常被丈夫殴打。1993年一项大城市家庭关系调查中发现,在婚姻冲突中,丈夫对妻子动武的比例分别为:北京9.32%。上海8.54%,成都9.36%,南京17.19%,广州6.71%,兰州13.21%,哈尔滨15.22%。20世纪90年代后期已有不少学者开始从事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专门研究,已从单纯的调查,发展到综合干预的实证研究阶段。我们知道由于家庭暴力的隐私性以及种种原因,通过问卷直接调查家庭暴力状况十分困难,很难准确的。

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的社会调查分项目,于2000年12月~2001年2月,在浙江、湖南、甘肃三省九市(县)范围内(选择了中国经济发达、中等、相对困难的不同地区的三省),通过抽样选择,发放了3780份问卷,回收3692份。通过调查显示:77.9%的农村居民和65.8%的城市居民表示,在孩童时代遭受过父母打骂。而在调查夫妻打架动手频率问题时,有34.7%的人承认有过家庭暴力的经历。家庭暴力既有针对妇女的,也有针对儿童的、老人的、残疾人的,也有针对男性的,但是,据反家暴项目和其他调查显示,在家庭暴力受害者中女性占75%~90%以上。这一调查结果,与2004年北京市妇联从事的家庭暴力问卷调查数据不谋而合。这说明,家庭暴力在中国亦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应该在开展社会救助的同时,制定强有力的法律,对施暴人进行惩治,对受害人给予保护,预防和治理家庭暴力。

? 二、婚姻法将“家庭暴力”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 2001年婚姻法修改之前,“家庭暴力”一词,从未在中国的“法律”中出现过。家庭成员间施暴的行为,较轻者视而不见,重者一般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等罪名依刑法处理;依照民事法律给受害人以损害赔偿的实为罕见。

? 家庭暴力虽说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看似习以为常的现象,并且被认为是“解决家庭矛盾的一种方法”,但是,随着国际妇女运动的发展,随着人们人权观念的增强,权利意识的提高,随着家庭暴力背后家庭关系中权力控制关系的揭示,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被揭露出来。目前世界已有40多个国家制定了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法规。中国立法机关在法学、社会学、妇女学界和女权运动的推动下,在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总则中增加了关于“家庭暴力”条款。“家庭暴力”一词在中国法律史上第一次成为法律术语,应用到法律条文中。

? 1.婚姻法中关于家庭暴力的规定

?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原则规定。

?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

?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2.“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 为了贯彻执行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于家庭暴力的定义做了解释,认为婚姻法有关条文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 三、婚姻法“家庭暴力”条款的评析

? 1.“禁止家庭暴力”条款意义重大。

?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中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同时设有对社区、公安、法院、检察院关于制止家庭暴力职责的原则性规定,第一次将“家庭暴力”概念引人中国法律,并加以禁止性规定。法律公开宣称即使在家庭中施暴,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受害者应受到保护。这是中国法律在惩治暴力、保护受害人人权方面的一项进步。这对于彻底摧毁家长制,父权制传统文化的余毒,对于促进两性平等民主和谐家庭关系的形成,对于建设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 2、婚姻法关于“家庭暴力”定义含混不清,比较狭窄。

? 就婚姻法本身而言,并未对“家庭暴力”概念做出解释,而且将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与“家庭暴力”分开规定。在这里似乎“虐待”概念的外延要大于家庭暴力。恐怕这与以往中国社会中根本没有家庭暴力的提法,家庭法律中更没有“家庭暴力”概念,只有虐待和遗弃概念有关。实际上,虐待、遗弃都是家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家庭暴力”涵盖的内容应更广泛。

? 2001年12月,高院司法解释中将“家庭暴力”形式限制在“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在这里第一,将家庭暴力限制在身体暴力方面,排除了精神的、经济的控制以及威胁恐吓行为;第二,所谓“残害”十分不明确,何为残害?是否指?和殴打有何区别?只是程度,还是有其他的内容;第三,所谓其他手段指的是什么?也十分不明确,是否包括性伤害,配偶 *** ?高院解释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是社会上普遍认为家庭暴力不包括精神暴力(社会上有人称其为“冷暴力”)、经济上控制和威胁,恐吓实施暴力的行为。

? 3、婚姻法有关规定未明确家庭成员的范围。

? 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婚姻法)司法解释答记者问》中解释说:家庭暴力“不仅局限于夫妻之间,家庭其他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都包括在内”。而已离婚的夫(妻),有亲密关系的男(女)友都不在该法条所含范围之内。但是,很多暴力是发生在这些人之间的。这是一个不可忽视、但没有被关注和解释的问题。

? 4、婚姻法中规定了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乃至社区在反对家庭暴力中的职责,但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对惩治施暴人,保护受害人不利。

? 5、婚姻法中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但是由于家庭暴力的隐私性,除非有重伤,否则,在没有相应的程序保障、有力的证据原则情况下,受害人很难得到损害赔偿。婚姻法修改四年来,家庭暴力受害人获得损害赔偿的案例极少。

? 6、依据现行婚姻法规定,对于家庭暴力的干预,着重强调了受害人请求救助的权利。

? 例如四十三条三款规定的,或者词语含糊,或者以受害人提出请求为前提,相关部门才进行干预。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隐私性,许多家庭暴力受害人不可能主动报警或提出救助请求,因此具有相当的危险性。所以,法律在规定受害人要争取自身权利,有请求社会、 *** 相关机构救济的同时,应加强公权力的介入,家庭暴力不是私事,是社会公害,公权力必须主动干预,从而更好地制止家庭暴力。

? 四、关于家庭暴力法的展望

? 我们知道,家庭暴力是一种社会病。法律不是万能的,对付社会病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加强研究,需要开展社区救助,需要进行公众教育,改变人们的传统思想,树立性别平等观念,需要开展国际合作,积累反家暴经验。

? 针对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制定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从家庭暴力概念、实体法条款,到司法程序保障均做出明确规定,仍是中国法律界面临的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 现在,中国很多地方纷纷制定反家暴地方法规,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一定能出台一部专门的防治家庭暴力的统一法律,为消除家庭暴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其应有作用。

可以从海外往中国寄旧衣服吗?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啊?

中国海关早就有这样的规定:拒绝国外的旧衣服入关,防止疾病传入。

哪些法律条文规定,休产假不能扣除年终奖的

年终奖属于单位福利,不是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年终奖如何计算和发放由单位自行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排污者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最高立法机关2011年12月25日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使排量大、价值量大的汽车多缴税,引起各方热议。通过收取拥堵费、排污费、环境税等手段,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限制机动车增长过快,倡导绿色出行,这些在国外的城市都能找到先例。我国的车船税征收标准是什么?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太平洋汽车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我国是如何征收车船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的附件《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

1、1.0升及其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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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2003年1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法另行制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第四条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第五条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第二章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第六条排污者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经核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第八条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第九条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第十条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排污者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校验。第三章排污费的征收第十一条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第十二条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第十三条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第十四条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将收到的排污费分别解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具体法由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五条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得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排污费减缴、免缴的具体法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六条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第十七条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第四章排污费的使用第十八条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二)区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具体使用法由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一条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二十二条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二)截留、挤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三)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5日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法》和1988年7月28日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法》同时废止。上调排污费编辑2014年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通知规定,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进度,逐步扩大以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的应用范围,提高收缴率,做到排污费应收尽收。要大力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安装、运营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通知要求,各级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环境执法和排污费征收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逾期不缴纳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2015年9月15日上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这则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据介绍,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汽油、有机溶剂、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过程,二是交通运输(如机动车尾气)、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电子、工业涂装等行业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过程。此次征收范围涉及的5个行业大类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17个行业小类,具体包括:家具制造行业的木制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行业的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石油化工行业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仓储业,汽车制造行业的汽车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的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每公斤最高40元。